甘建建规〔2025〕7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进步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革新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进步的建议》(国办发〔2025〕2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范围营商环境,加快项目落地推行,推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进步,现就规范全省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工作相关需求公告如下:
1、健全资格预审工作规范,规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资格预审应当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规范和办法进行。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公告书,告知获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地址和办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公告书,说明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原因。
2、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不能以抽签、摇号等博彩方法进行资格审察,不能以公示等方法向别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字、数目与可能影响公平角逐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状况。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角逐
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引导和监督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实质需要合理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根据职责分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严厉打击各种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甘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24日
有关链接:《甘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工作的公告》政策解析